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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绩效考核不合格在本质上不属于不胜任工作的表现。
1、员工业绩差辞退要给补偿的,只要不是因为员工给用人单位带来严重的损害,那么用人单位进行辞退员工是要赔偿,员工的工龄越高赔偿的标准越高。 2、在试用期的员工只要是证明不符合公司的需求是不需要进行赔偿的,但是没有理由也会赔偿半个月工资作为赔偿
绩效考核制度是规章制度的一种,应该满足劳动法律中对规章制度的规定。虽然绩效考核制度属于公司制度的一种,但绩效考核不及格,不能算作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公司辞退的话,这样涉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以,绩效考核不合格只能算作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有权辞退不能胜任工作的职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二)项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公平性和调整岗位依然不能胜任工作,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合同。因此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从规定中可以清楚的看到
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否则解除合同是违法的。。
用人单位的辞退属于一种违法辞退,对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辞退,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
不能胜任工作是因为客观上他不适合,表现为劳动者能力、知识、技能等方面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但主观上没有过失。所以被辞退的话是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的,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
公司无故辞退员工的,应按照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按照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向员工支付两倍经济赔偿金。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根据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则无故辞退的应支付两个月的
用人单位辞退职工需要给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具体要赔偿多少钱,要看具体的情况和员工的工作年限。赔偿金一般是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二倍来计算。当然,也有少数情况是公司解聘员工不需要支付赔偿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