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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累犯累犯,是指因犯罪而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我国刑法第65条规定了一般累犯,第66条规定了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特别累犯。两种累犯在构成条件上存在着差别。 二、累犯的构成条件 1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分子的前置被判处罚金的,并没有判处有期徒刑的,是不会构成累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
构成累犯的将从重处罚,最低判处六个月以上有期徒刑。累犯是指前罪和后罪都是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可以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社会危害性大,故可以酌情从重处罚。
一、构成累犯需要哪些条件1、主观条件: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这是对应第65条第一款的但书的,也就是说,过失不存在累犯,累犯的主观方面排除过失。这反应的是立法上控制累犯的范围,重点就是在于惩治那些
不构成。因为构成累犯的条件是前罪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后罪。而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而非刑罚执行完毕,这样就不具备构成累犯的前提条件(即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因而,前罪缓刑是不构成累犯的。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刑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按照刑法第七十六条的
行政处罚两次不是累犯。行政处罚并不是刑事处罚,不管行政处罚多少次都不会构成累犯的。 《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
累犯的构成条件有三个方面: 1、从主观条件上:前罪和后罪都是属于故意犯罪,司法部门在设立累犯制度的目的主要在于遏制犯罪人的出现再次犯罪,因为刑法的主要任务是遏制故意犯罪者,把惩治犯罪分子、防止故意犯罪的人再次故意犯罪作为自己的目的。 2、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特别累犯指的是行为人因犯危害国家公共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受到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是赦免以后,无论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何一种罪的人。特别累犯的构成条件是: 1、犯罪人所犯的前罪
首先,特别累犯的条件是曾经犯过以下三类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其次,要求已经执行完毕刑罚或者赦免。特别累犯没有时间限制,在任何时间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中任何一类犯罪,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