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在什么情况下刑事案件不可以取保候审?
在什么情况下刑事案件不可以取保候审?

在什么情况下刑事案件不可以取保候审?

2024-05-25 21
普法内容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什么情况下刑事拘留,什么情况下取保候审
    什么情况下刑事拘留,什么情况下取保候审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刑事拘留与取保候审属于两种性质相反却又存在重要联系的强制性手段。然而尽管它们都为强制措施的一种,各自针对的情况和所追求的目标却是各异的。根据相关规定,刑事拘留的具体适用内容大致如下:首先所涉及的范围是现行犯或具有重大犯罪嫌

    2024-04-20 41
  • 如何办理取保候审刑事案件什么情况下可办理
    如何办理取保候审刑事案件什么情况下可办理

    以下情况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

    2020-03-29 162
  • 刑事案件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立案审查
    刑事案件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立案审查

    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在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立案审查。应当撤销案件的情形主要包括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

    2022-12-02 283
专业问答更多>>
  • 什么情况下可以取保候审,哪些情况不能取保候审,不能办

    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

    2022-05-08 15,340
  • 刑事案件中,刑事案件,在哪些条件下可以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方式

    取保候审的条件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育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

    2022-03-22 15,340
  • 取保候审期间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撤销案件

    以下情况下取保候审可以变更、撤销: 1、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2、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 3、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

    2022-06-07 15,340
  • 可以在哪种情况下取保候审

    等待审查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嫌疑犯,被告人为了防止逃避调查,起诉和审判,提交保证人或者支付保证金,发行保证书,保证随行 有以下情

    2021-10-19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刑事案件可以办取保 00:58
    刑事案件可以办取保

    刑事案件可以办理取保,但需要符合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可知,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如下:第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第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第三,

    1,069 15,340
  • 在什么情况下宅基地可以变更 00:59
    在什么情况下宅基地可以变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变更的情形主要有下列的五种情形。具体来说,根据我国《房屋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当发生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1、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2、房屋

    1,425 15,340
  • 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裁员 01:01
    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裁员

    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况可以裁员: 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用人单位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

    3,283 15,340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