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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支付抚养费的情形有: 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 3.给付
子女抚养费在以下情况下可以免除: 1、父母可协商约定免除一方抚养费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的。 3、收入明显下降,暂时无法履行原有的支付义务。 4、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与子女
抚养费一般情况下第按月支付,也可以一次性给付,以需要抚养子女到十八周岁为止,计算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所需的抚养费总数并一次性给付完毕,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没有如下情形,孩子一般由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 1.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有同等权利,可以要求对方给付抚养费。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
子女抚养费数额如何确定 父母离婚时孩子的抚养费,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3、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 对于离婚孩子
1、好商好量,达成一致 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的成长条件保持不变。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也就是说,只要夫妻一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方式分为定期给付和一次性给付,定期给付的,一般给付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如果有经济条件的,也可以一次性给付。另外,如果父母双方已经约定好抚养费给付方式和金额,但是给付抚养费的一方下落不明或者暂无经济收入的,可以用
有以下情形的,可以终止合同: 1、双方已经履行了债务; 2、抵销权人行使了债务的抵销权; 3、由于债权人的原因,债务人按照法律规定将标的物提存; 4、债权人单方面地免除债务人的债务; 5、债权债务归于同一人; 6、其他标志着合同的权利义务关
抚养人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法院可剥夺抚养权: 1、抚养人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的,导致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损害的; 2、将未成年人放于无人看管和照顾的情况下,导致未成年人可能面临死亡、或严重危险的,经教育后不改正的; 3、拒绝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