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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规定造成食物中毒的标准是什么

刑法规定造成食物中毒的标准是什么

2022-11-07 762
普法内容
食物中毒要追究多少人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追究由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学校按照现行干部职工管理权限实施。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中毒人数超过30人的,应当在6小时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中毒人数超过一百人或者死亡一人以上的,应当在六小时内报卫生部,同时报同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 (二)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三)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制品; (四)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五)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六)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外,可以由公安机关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拘留。 第一百二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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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食物中毒立案标准
    食物中毒立案标准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并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机构鉴定,食品中 (一)含有可能导致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超标准的有害细菌的; (二)含有可能导致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其他污染物的。

    2020-05-12 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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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中毒判什么刑?

    您好!你问的食物中毒判几年的问题,一般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处罚分以下几种情况: (1)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

    2024-05-15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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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中毒的赔偿标准参照下列计算方法: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事故发生 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

    2023-05-21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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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造成多少人食物中毒要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和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或者在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2-08-02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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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造成食物中毒的危害因素 1、食品本身有害有毒:如毒草、莽草、发芽的马铃薯、木薯、苦杏仁、河豚鱼、湟鱼、毒蚌等。 2、食品被有害有毒物污染,如化学毒物、有害生物污染。 3、不卫生的设备,容器或用具。

    2022-04-16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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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成食物中毒的危害因素: 1、食品本身有害有毒:如毒草、莽草、发芽的马铃薯、木薯、苦杏仁、河豚鱼、湟鱼、毒蚌等。 2、食品被有害有毒物污染,如化学毒物、有害生物污染。 3、不卫生的设备,容器或用具。

    2022-11-02 15,340
  • 非法持有毒品罪中的吸食事实中的所有物品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规定的

    运输贩卖上述物品属于犯罪,单纯吸食不构成犯罪。但如果吸食的同时,手里存放则涉嫌非法持有罪名。 一、《刑法》对运输贩卖类似上述物品的处罚规定: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此类物品,无论数量

    2023-02-13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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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要有消费者中毒事实的发生,经营者有违反食品卫生法规的行为,并且该行为与造成损害的后果之间要有因果关系,经营者应承担赔偿责任,不管其有无过错。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解决问题: 1、与该餐馆协商;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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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征鑫律师 刘征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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