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合同里面的恶意串通有什么特点
合同里面的恶意串通有什么特点

合同里面的恶意串通有什么特点

2022-04-14 187
普法内容
恶意串通的特点如下: 1、各方都有损害他人利益的恶意行为,即不仅明知其行为损害他人而故意进行,而且以损害他人利己为目的实施; 2、当事人相互勾结,通谋实施此行为,如代理人与第三人通谋损害被代理人利益; 3、行为结果客观上损害了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合同中是如何区分恶意串通构成合同恶意串通
    合同中是如何区分恶意串通构成合同恶意串通

    恶意串通,是指为牟取私利,相互勾结、恶意通谋,共同作出虚假意思表示的行为。合同无效中的恶意串通主要包含两个层面:第一,主观恶意:指双方主观上存在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恶意”。第二,串通行为:指上述的恶意以行为人与相对人串通的方式作出

    2021-03-26 244
  • 恶意串通考虑的方面有哪些
    恶意串通考虑的方面有哪些

    恶意串通考虑的方面如下: 1、后买受人是否履行了普通买受人必要合理的审慎义务,如果买受人购买现有房屋但不实地考察房屋,不了解房屋的居住和使用情况,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主观上对侵犯先买受人利益有重大过失; 2、审查房屋的实际交易价格,买方是否实际

    2022-06-17 316
  • 哪些是合同恶意串通
    哪些是合同恶意串通

    合同恶意串通的认定是当事人之间相互勾结实施的某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主要特征有:各当事人均有损害他人利益的恶意;当事人彼此勾结,通谋实施该行为;行为结果在客观上损害了国家、集体利益或某个第三人利益。

    2021-04-08 124
专业问答更多>>
  • 所谓恶意串通合同什么意思

    恶意串通情形下签订的,且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

    2022-11-11 15,340
  • 签订的合同恶意串通

    符合下列标准的,认定合同是当事人恶意串通签订的: 串通的各方都有主观的恶意行为。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损害他人的利益,仍然实施行为。 当事人之间存在着相互勾结的行为。 当事人的行为损害了国家、集体或第三人

    2021-11-21 15,340
  • 什么是恶意串通

    恶意串通是指在买卖活动中,双方以损害他人利益为目的,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我国民法关于恶意串通的规定,其立法初衷在于保护第三人利益,它是在前苏联民法立法和理论的影响下产生的。恶意串通具体表现为,串通掩盖

    2023-02-15 15,340
  • 恶意串通合同的真正效力是什么?

    恶意串通情形下签订的,且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

    2022-11-1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挂靠有什么特点和表现形式 01:10
    挂靠有什么特点和表现形式

    挂靠具备特点有: 1、通常挂靠人是没有从事建筑活动的主体资格,或虽然其有从事建筑活动的主体资格,但不具备与对应的建设项目比较匹配的资质等级; 2、被挂靠的建筑单位具有与建设项目的要求相适应的资质等级证书,但其缺乏承揽该项目的实际能力; 3、

    714 15,340
  • 探视权的特点有哪些 01:10
    探视权的特点有哪些

    探视权,通常指的是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的与其未成年子女联系、探望、会面、交往和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行使探视权利的时间和方式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当协议不成时,一般由人民法院判决。 探视权的特点有: 1、探视权的权利主体是针对夫妻

    498 15,340
  • 恶意抢注商标有什么后果吗 01:05
    恶意抢注商标有什么后果吗

    恶意抢注商标的后果是最终会被商标局撤销商标权,并且被侵权人可以向恶意抢注的一方申请民事赔偿。恶意抢注申请人成为合法所有人之后,即会利用其注册商标的占用权,禁止他人使用原本属于自己的商标或利用其处分权对被抢注者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恶

    502 15,340
损害赔偿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郭长源律师 郭长源律师

江苏君漫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执行、婚姻家庭、继承、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公司法、金融证券、企业法律顾问、损害赔偿、保险理赔、民事诉讼、仲裁、法律综合、文书撰写
咨询律师
137-7105-7687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