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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辈子没失业,失业金就算不领取也不会作废。 失业金一般指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给的现金没有收据别人在不承认的情况下,只能找其他的证据,比如说聊天记录、双方的录音或者是其他的证人,只要可以证明借贷关系成立的就可以,然后可以拿着证据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对于只有欠条,但没有借款事实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一方当
公司未缴纳失业金不缴纳失业保险的,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要求缴纳社会保险,并加收滞纳金。用人单位未缴纳失业保险,影响劳动者不能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赔偿。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劳动者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的。 2、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劳动者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满足以上三条的失业
1、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具备法定条件。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
领取失业金与劳动合同到期与否没有关系。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
拿到失业金的流程分为四步: 1、公司办理解聘的报备: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如果办理总人数超过8名,公司人事部还得提前通知社保局预约报备; 2、公司向社保局递交解聘通知书以及失业证明档案材料,
失业金没领完就找到工作了,是无法再领取失业金的。毕竟失业金针对的是失业人员,用户重新就业了之后,自然就不属于失业人员。不过需要注意一点,如果重新就业又失业,失业保险的缴费时间是需要重新计算的,但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
停领失业金不需要办理专门的停领手续。只要新入职用人单位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直接通过失业证,在单位办理入职手续即可。失业金的领取就会自动停止。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