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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子拆迁后的回迁房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确认方式: 一般情况下,被拆迁的婚前房子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子,且选择的是房子补偿安置,配偶若不属于被安置范围,则一般该房子属于对方个人财产,但如果配偶也属于被安置范围,则该安置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房产不管多少年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且在没有与婚后财产发生混同的情况下,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归其个人所有,离婚时不用予以分割。
一方因婚前房屋拆迁所得到的补偿,不管是房屋补偿还是货币补偿,都应属个人财产。但若婚后用拆迁款又购买房屋的,在主张房屋属婚前个人财产时,应承担举证责任。
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属于共同财产。 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是一方自愿赠与房屋产权的行为,已发生了变动房屋产权的法律效力,即该套房为双方共同拥有。
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购置的房屋是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后购买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
1、婚前,房子属于女方因为登记在其名下,但是男方所付房款属于债权,可以要求女方返还购房款。 2、如果是结婚后,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买房,支付了首付款并向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屋登记于首付款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前首付由一方支付,产权登记在首付款支付一方名下,就算婚后是由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这项房产也属于首付款支付一方所有,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婚前首付以及婚后房贷都是以自己的财产支付的,房产更加不会属于夫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并且,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夫妻关系的存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夫妻登记前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婚前财产,除非财产的所有人将自己的财产赠与给另一方,否则,
婚前购买的房屋一般属于个人财产,双方当事人有约定的除外。 1、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就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