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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分居期间,因维持日常生活所支出的必要合理的费用,属于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合理支配。如果父母属于年满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子女负有赡养的义务。根据《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
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且经过合法途径完成了权利转让之后,在法律角度来看确实具有可行性。然而,我们并不推荐采取这样的方式。倘若有证据证明这是恶意逃债的行径,那么您不仅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更有可能触及到相关的法律法规,甚至还会牵连到您父亲一同违反
正常的支付父母的赡养费、医疗费的不算转移财产;父母的财产足以支付相应的支出,子女仍然在分居期间大额给父母转款,又不能说明该款项的合理用途,且配偶一方并不知晓该转款的则算转移财产。
这种只有以买卖的方式办理过户,要还先还清银行贷款,然后再办理过户,如果先贷款的话,也可以办理按揭贷款,但是不能直接转。
分居期间把财产给父母一般不算转移财产,如果是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私自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钱给父母的算转移财产,但是如果是双方都同意或者是双方都知情的,不算财产转移。
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2、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
夫妻在分居期间,因维持日常生活所支出的必要合理的费用,属于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合理支配。如果父母属于年满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子女负有赡养的义务。根据《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
离婚期间转移财产可以追回。但是追回被转移的财产,有一定的难度。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
离婚财产在父母名下,具体如何分割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形: 1、一般情况下,夫妻离婚分配的是夫妻共有财产,而父母名下的财产是父母自己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有财产,不得进行分配; 2、但是,如果房屋产权证书上的父母及该夫妻承
子女将名下的房产过户给父母,是属于直系亲属间的房产过户。根据法律规定,直系亲属间赠与房产免征个人所得税。因此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如果并不是赠与而是买卖的话,那么在买卖的情况下,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另外涉及到的一笔税费就是契税,契税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