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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院的孩子并不存在是否好领养的情况。要想领养孩子,那么领养方必须要符合法定的领养条件,否则即使条件再好,那也不能领养福利院的孩子。1、无子女或只有一个子女;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能收养的疾病;4、无
不可以。政策上说,有孩子的家庭不可以再领养,除非是无子女情况领养再生,才符合政策。还是大概说下。 1.首先就是身份证明和户口证明。 2.街道办证明,证明是当地居民。 3.无犯罪记录证明。 4.健康证明,有规定,如果家庭中有不符合领养孩子的疾
可以的,详情可以咨询民政局: 办理收养手续需提供证明: 1、领养申请书;2、收养人双方户口、身份证、结婚证; 3、居委会出具收养人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情况说明; 4、医院出具收
领养前必须慎重考虑,一经领养,就依法确定了收养关系,不能任意更改。领养后,养父母不管什么原因,既不能将养子女退回儿童福利院,也不可以一起虐待子女,否则将受到法律制裁。当想要领养孩子时,要确定自己是否符
不可以的,领养必须有合法手续,一般通过福利院领养,自然人之间的达成得了领养协议履行中很多不确定因素,比如以后领养的人不想养了,或者送样人后悔了等等。所以这种方式国家是不认可的,必须经过民政部门许可才行
条件符合不用交钱,领养条件如下; 收养福利院孩子的程序: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 2.夫妻双方提出书面申请。 3.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
有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可以带走孩子,但如果是要到别的城市久住或者定居的,应当提前通知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以协助其行使探望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探望的具体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养子女对亲生父母没有赡养义务。养父母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收养登记之后,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收养关系便成立了。此时,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适用法律上亲生父母与亲生子女之间法律关系之规定。同时,养子女
收养被收养人的前提是收养人符合规定的条件,其之间的关系有两种:一种是法定的父母子女关系,另一种是对被收养人及其生父母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以及基于此的其他亲属关系同时消灭。符合条件的收养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收养协议,按照程序报主管机关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