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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共下水管漏水维修责任确定如下: 1、若是在保修期内出现公共下水管漏水问题,由开发商负责,业主有权利要求开发商对其整改和维修,并赔偿期间造成的损失; 2、若在质保期外下水管漏水,可以通知物业进行处理,物业可以使用业主们缴纳的住房公共维修
1、如果楼房下水道是自然损坏的,比如因为用的时间长了出现老化现象的损坏,那么物业就负责来修理下水道。这是因为物业本身的职责就是要负责公共区域内的设施的修补建设,如果小区范围内的公共设施出现了非人为性的损坏,那么物业负责就是理所当然的。 2、
如果不清楚谁损坏的,由物业维修,如果有明确有谁损坏的,由个人负责赔偿维修。
可以先协商沟通处理,不成,再由第三方(如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
《物权法》第九十一条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第九十二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
1、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由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租用
公共维修基金又被成为“房屋维修基金或者是专项维修基金”,是专门用于小区物业区域内公共设施设备、公共建筑的维修养护的基金。公共维修基金由小区内业主缴纳至统一的专项账户,缴纳标准根据业主拥有的房屋面积计算。公共维修基金由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否则由出租人承担租赁房屋的维修义务。当租赁房屋需要维修时,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的合理期限内予以维修,使其符合约定的用途。若出租人不予以维修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此时的维修费用,应当由出租人承担。若是承
租房期间电器坏了由谁负责维修 租房期间电器坏了由谁负责维修,取决于租客是否按租赁合同约定或者电器性质正当使用。如果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及电器的功能性质正当使用电器,电器因自然损耗或自身的质量问题损坏,则电器应由房东进行维修。但如果是因为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