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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抵押权的对内效力包括对抵押财产的优先受偿权等,债务人或第三人将房地产进行抵押的,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抵押权人可以对该房地产优先受偿。
土地抵押期限届满不影响抵押权的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抵押权不受抵押登记机关规定的抵押期限影响问题的函》所说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规定的抵押期限对抵押权的效力不发生影响。
一、所谓抵押权的效力,是指抵押权人就抵押物在其担保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效力及对其财产的限制和影响力。它包括抵押权范围的效力、抵押物的效力、优先受偿的效力,而法定抵押权的效力,关键是优先受偿的效力。 二、对标的物的效力 1、抵押效力及于从物
1、土地抵押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在不转移土地占有的情况下,将土地使用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务人有权依法处分该土地使用权并优先受偿处分所得的价款。 2、根据《城市房地产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权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是土地使用权人把土地使用权作担保财产以保证自己或第三人履行债务的行为。通过土地使用权抵押,债权人可能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变价处分权和就卖得价金先受偿权。土地使用权的抵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1条的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所以,在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虽然可以依法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财产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的
抵押人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法律明确规定了,土地的所有权不能进行抵押。 只有以下三种土地可以抵押:抵押人有权处分的国有
抵押权的成立以抵押合同的生效为前提条件,因此,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自然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当事人要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除此之外
动产抵押登记的效力是一种对抗效力。因为动产的抵押权设立是以交付而生效要件的,未办理抵押登记并不影响抵押权的成立,但是不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动产抵押登记办法》规定,动产抵押登记流程,具体如下:1、抵押窗口办理人员一次性告知所需要的资料,准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中国土地的所有权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或者是集体,自然人或者组织只享有土地使用权。但是关于土地使用权能否抵押需要分情况讨论: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能够抵押;以招投标方式取得的农村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