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竞业限制义务和保密义务的区别有哪些
竞业限制义务和保密义务的区别有哪些

竞业限制义务和保密义务的区别有哪些

2024-05-14 10
普法内容
1、保密义务是法定义务,而竞业限制义务则是约定义务。 2、保密义务是无偿的,而竞业限制义务则是有偿的。 保密义务是法定义务,劳动者不能因为履行保密义务而要求额外报酬。用人单位即使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劳动关系终止后,没有向劳动者支付额外的经济补偿,劳动者也应当履行保密义务。 劳动者的竞业限制义务涵盖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和劳动关系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关系终止后,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咨询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有哪些区别?
    咨询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有哪些区别?

    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竞业限制是保密的手段,通过订立竞业限制协议,可以减少商业秘密被泄露的概率。简单的说,只有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了竞业限制的情况下,劳动者在竟业限制期限内需要遵守协议。而无论用人单位是否与劳动者签署

    2024-06-05 18
  • 合同有义务和保密义务吗
    合同有义务和保密义务吗

    合同订立时双方是可以约定保密义务的。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1-01-05 141
  • 竞业限制义务有哪些,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应注意的问题
    竞业限制义务有哪些,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应注意的问题

    (一)员工所应承担之责任 1.在未获得甲方明确批准之前,员工在职期间不可自行创办或代理他人创办与甲方业务性质相同的公司; 2.无论出于何种具体原因导致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离职后的两周年内,应该避免前往与甲方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的任何单位任职

    2024-05-17 29
专业问答更多>>
  • 竞业限制与保密义务是怎样的

    1.保密费不同于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 本案中公司实际上是将保密费与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混为一谈。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有着很大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产生方式不同。 保密是一种法定

    2022-08-16 15,340
  • 违反保密义务和竞业禁止义务违反保密义务和竞业禁止义务该如何处理

    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和竞业禁止义务,是指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关于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竞业禁止的约定,在保密期内将自己在劳动过程中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披露给保密范围以外的人,在保密范围以外使用,

    2022-04-09 15,340
  • 什么是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

    《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事项义务的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

    2023-01-10 15,340
  • 商业秘密保护和竞业禁止义务的区别有什么?

    1、限制期限不同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一般而言保护商业秘密的责任是无期限的,即劳动者在与公司签订保护商业秘密协议后就有义务终身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及时在离开公司后也得继续为其保密知道该商业秘

    2023-06-1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服务期和竞业限制的区别 01:19
    服务期和竞业限制的区别

    服务期和竞业限制的区别如下:1、两者含义不同。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之间,可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服务期约定是指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与该劳动者订立的约定

    2,921 15,340
  • 什么是竞业限制义务 01:27
    什么是竞业限制义务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一种以保护其商业秘密为目的的特殊法律措施。具体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根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或者禁止员工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业务竞争单位,

    5,470 15,340
  • 竞业限制义务的成立条件 01:21
    竞业限制义务的成立条件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竞业限制成立应当同时满足以下五项条件:1、书面约定。因为竞业限制关系到员工的择业权和生存权,而并非属于企业内部制度可以约定的事项,故企业应当与涉密员工单独签订书面协议,或者在劳动合同中进行约定;2、特定的主体。

    1,722 15,340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咨询律师
400-110-201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