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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的适用对象有哪些,减刑是针对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而言,减刑适用如下:1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说,减刑的对象只有被判处刑种的限制,而没有犯罪性质和被判刑期的长短的限制; 2、在刑罚执行期间,正在
减刑只能适用于特定的对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
对于正在服刑期间的犯罪分子适用减刑的适用范围包括在服刑的过程中表现良好或有重大立功表现的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死缓罪犯由分监区根据留所服刑罪犯的表现进行计分考核,符合减刑条件的在两年期满后可以依法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
在监狱内只要遵守监狱里的管理规定,积极参加劳动,认罪悔罪,可以认定为立功表现,就可报送法院减刑。现实中,如果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可以正常减刑,如果不赔偿会限制减刑。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关于假释和减刑有哪些不同减刑的适用条
第一条第六项规定:“死缓犯、无期徒刑犯一年度被评为劳动改造积极分子,另一年度内受到劳改支队大会表扬;有期徒刑犯连续两年被评为劳动改造积极分子,可以视为有立功表现。”对此项规定,我们进行了研究,并报经院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书编写过程中,习近平总书记对减刑、假释工作作出重要批示;2014年1月,中央政法委发布了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意见;2014年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召开贯彻落实
关于死缓犯限制减刑的条件,具体如下: 1、累犯限制减刑,累犯一般是指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内,再次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情形。由于累犯体现了较高的人身危险性,所以限制减刑;
死缓可以适用减刑。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为无期徒刑后,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为二十三年有期徒刑。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
从概念上理解,不适用死刑,是指既不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也不能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具体而言,以下罪犯不能适用死刑: 1、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这里所说的“犯罪的时候”,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如果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的那一天不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