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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确切地说,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只是凝聚了极强烈的感情色彩的一种情绪化表达。在法学理论中与此相对应的概念是“格式合同”,即为重复使用不经双方协商而预先拟订条款的合同。一般是指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合
汽车销售公司不退钱可以与该公司协商退款,双方做出各自的让步减少诉讼带来的时间还金钱成本上的消耗。 达不成协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表明该公司违约造成的损失,请求法院判决该公司退还定金,并且可以要求其赔偿一些违约金。
“霸王条款”,确切地说,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只是凝聚了极强烈的感情色彩的一种情绪化表达。在法学理论中与此相对应的概念是“格式合同”,即为重复使用不经双方协商而预先拟订条款的合同。一般是指免除或者限制其
霸王条款不是一个法律术语,一般是指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合同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合同条款。格式条款由一方当事人预
霸王条款的合同签字了,可以向法院申请认定相关条款无效。所谓霸王条款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条款;而根据《民法典》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
签订合同遇到霸王条款,该霸王条款应归于无效。常见霸王条款包括:1、贵重物品妥善保管,遗失概不负责。2、本卡售出一概不予退换;本卡一经售出,概不退还。3、本店(会所)有权根据市场价格情况酌情调整收费标准
首先,日常生活中所说的合同的霸王条款,在法律上主要是指不合理的格式条款。在这种情况下,格式条款的相对人,可以依据合同法第39条以及第40条的规定,请求法院撤销或者确认格式条款无效。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合同法霸王条款不一定无效。如果霸王条款并没
霸王条款是指自然人或者经营者为了逃避法定的义务,减少自身所负的责任,而制定的一种不平等的格式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
租赁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租赁物的名称。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标的物的全称而且要详细具体,以免发生争议。租赁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法律禁止流通物或易消耗物不能作为租赁物。租赁物的数量、质量。租赁物的数量是指租赁物的大小多少。在确定数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