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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红字发票时所做的分录同采购发票一样,只不过是金额是红字,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要换成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即可。 红字发票是对于一般纳税人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
处理1:若发票未缴销,不需开具红字发票。可向接受劳务方索回已开具的发票联,在该发票的所有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作为扣减当期劳务收入的凭证,然后按实收款项补开发票。 处理2:若发票已缴销,需开具红字发票。可向接受劳务方索回已开具的发票联,在
丢失发票办理已报税证明后,先认证抵扣,如果需要,以后可以办理红字发票。
(一)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业务分析 进项税额转出是指企业外购货物或接受劳务,原用于生产性应税项目,并已将增值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但后来又改变用途等,使抵扣链中断,按增值
购货方作进项税额转出的,销售方可以用蓝字发票的销项税抵减红字发票的销项税,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只填写抵减完毕的金额和税额即可。
可以,只要是合法合规而且认证成功的进项税,均可以抵扣销项税,不管销项开的是普通发票还是专用发票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规定在《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中,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的行为。要认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应当以行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增值税的专用发票是我国为了推行新的增值税制度进而被使用的一种新型发票,它与日常经营过程中所使用的普通发票相比,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 1、一般情况下,增值税发票是可以抵扣的发票,它具有“增值税专用”字样,而普通发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应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但是,当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