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民事诉讼法在法律体系的地位
民事诉讼法在法律体系的地位

民事诉讼法在法律体系的地位

2020-02-03 1,107
普法内容
民事诉讼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居于基本法的地位。法律按照其规定的内容不同为标准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民事诉讼法是我们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程序法的范畴。它和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一起构成了现行的程序法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民事法律关系及民事诉讼地位有哪六类
    民事法律关系及民事诉讼地位有哪六类

    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1、按照是否直接具有财产利益的内容,可分为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 2、根据义务主体的范围,可分为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 3、根据内容的复杂程度,可分为单一民事法律关系和复合民事法律关系; 4、根据形成和实现

    2021-04-20 369
  • 民事诉讼中诉讼代表人的法律地位
    民事诉讼中诉讼代表人的法律地位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 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2020-10-25 164
  • 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在什么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在什么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一、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在什么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1、依据《中华人名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具体情况如下: (1)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2)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

    2022-08-12 25
专业问答更多>>
  •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与民事诉讼主体的区别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是广义的,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权利或承担义务的人,即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可以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有公民和法人等。实践中以户为单位的个体工商户、

    2022-10-23 15,340
  • 公民在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是否可以继承

    一般说来,民事诉讼的法律地位是可以继承的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36条第1款作了明确规定,只要死亡的一方当事人的继承人表明要求参加诉讼,就可以取代原当事人的法律地位,继续进行诉讼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2024-09-15 15,340
  •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客体的表现方式是什么,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如何理解

    关于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的表述,理论著述是不尽一致的。有的主张当事人和法院之间指向的客体是“案件的客观事实和实体权利请求”,有的主张法院与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指向的客体是“案件的客观事实”。根据一般的

    2022-03-03 15,340
  • 代理律师在民事诉讼中诉讼主体地位如何认定

    在审判实践中,实际存在两种性质的当事人:一种是程序法上的当事人;另一种是实体法上的当事人。程序法上的当事人,是指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的原告和被告。因为这时的当事人是否在事实上真的存在利害关系还是个未知数

    2023-10-1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 00:52
    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

    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是关于诉讼收费的相关规定。诉讼收费制度是我国的一项重要司法制度。各级人民法院要严格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收取诉讼费用,不得另行制定收费办法、自行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为了加强人民

    4,297 15,340
  • 因合同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法吗 01:12
    因合同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法吗

    合同纠纷是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范围主要是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具体而言,其适用有以下几类:1、因民法典等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的民事案件;2、因经济法、

    1,307 15,340
  •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念 01:09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念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念主要包括了三大类体系:第一,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犯罪分子的行为是极其可恶的,影响了人民的生活,也增加了社会不和谐的因素,所以必须严惩犯罪分子,不可放过一个。保障人权则是国家一直以来的对国家刑罚权的规制。第二,程序公正与实

    4,921 15,340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