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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有质押股权的权利。质押股权后,原则上股权不能够转让,质权人在出质人不能偿还债务时,也应当及时行使质权。设立质权并不改变股权的所有权。
股份公司股权质押应符合下列条件: 1、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出质; 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出质;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可以质押自己持有的股权,其自己持有的股权属于其个人合法财产,其享有所有权和处置权。无论持股人是董事长还是普通职工,都有权对手中的股票进行处置,包括对股票出让和质押。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沪深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应当及时披露。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的任期是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长职务,并限定为一人。所以要设立董事长,是由于董事会为会议形式集体决策的机构,需要有人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本身的一些事务需要有人检查,同时还有些公司事务需要由董事会的某个单独成
代持股份可以股权质押。在办理股权代持的同时,可以办理股权质押担保,将代持的股份向实际出资人办理质押担保。这样就确保了代持股人无法擅自将股权向第三方提供担保或者出卖转让再者。即使由于其他原因,比如法院执行或者继承分割需要变卖股权,实际出资人也
股权质押又被称为“股权质权”,在定义是一般指的是把股票持有人所持的股票或者股权当作抵押品的形式,向银行申请贷款或者是向第三方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所提供的一种抵押品担保;按照目前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内容的相关规定,如果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一
股份有限公司应按照下列三种方式进行股权转让: 1、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2、股东以背书方式转让记名股票,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3、股东以直接交付的方式转让无记名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