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破产抵销权的行使条件及要求
破产抵销权的行使条件及要求

破产抵销权的行使条件及要求

2020-12-07 109
普法内容
1、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 2、有破产抵销权的债权人应依破产程序申报债权; 3、破产债权人行使抵销权后,超出抵销额以外的债务仍然存在。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条,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 (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 (二)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 (三)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撤销权的行使方式以及条件
    撤销权的行使方式以及条件

    撤销权的行使方式: 1、以意思表示的方式。 2、以诉讼的方式。 3、区分不同的撤销事由而以意思表示或者诉讼方式。 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一、客观方面: 1、债务人有使自己的财产减少或负担增加的行为。 2、债务人的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并已经

    2021-03-15 1,200
  • 行使破产抵销权的前提有哪些
    行使破产抵销权的前提有哪些

    行使破产抵销权的条件有以下规定: 1、可进行破产抵销的债务仅以破产申请受理前发生的为限。 2、破产债权人恶意负债不能抵销。 3、债务人的债务人恶意取得的债权不能抵销。

    2024-05-25 15
  • 行使破产抵销权有什么限制?
    行使破产抵销权有什么限制?

    行使破产抵销权的限制条件有: 1、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 2、有破产抵销权的债权人应依破产程序申报债权; 3、破产债权人行使抵销权后,超出抵销额以外的债务仍然存在。

    2020-09-05 201
专业问答更多>>
  • 破产抵销权该怎样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对破产抵销权的行使方式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在实务操作中该怎样行使破产抵消权呢破产抵销权是不是可以自动行使,也就是说,当当事人之间发生交叉债务时,即可起到自动消灭相互债务的效

    2022-10-20 15,340
  • 如何行使抵销权合同法抵销权行使的条件有哪些

    双方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抵销的目的是消灭对方的债权,但对方的债权不会无缘无故消灭。债务人消除对方债权的方法包括清偿、混合、存款、法律或事实的客观支付等。抵销是通过相互享有的债权来实现的。因此,双方享

    2021-11-30 15,340
  • 破产撤销权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条件

    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着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二、债务人对其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已经到期; 三、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四、债权人代位权的范围应当以

    2023-01-15 15,340
  • 破产抵销权的特征及抵消权的类型

    破产抵销权的特征及抵消权的类型 债权人对破产企业负有债务的,可以在破产清算前抵销。”根据这一规定,债权人在破产宣告前对破产人负有债务的,无论是否已到清偿期限,无论债务标的、给付种类是否相同,均可在破产

    2023-01-1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建设工程行使法定抵押权的条件是什么 01:31
    建设工程行使法定抵押权的条件是什么

    建设工程行使法定抵押权的条件有以下几个:1.建设工程承包人必须依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2.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先行催告权。3.符合法律规定的实现程序、方式。4.在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内。第一项是指建设工程必须按期完工,并经验收合格

    2,212 15,340
  • 债权债务抵销条件有哪些 00:54
    债权债务抵销条件有哪些

    债权债务相互抵销,需要同时具备下面几个条件: 第一,债权人和债务人互相负担债务。意思就是,债权人欠了债务人钱,与此同时债务人也欠了债权人的钱。并且,这两个债权债务关系必须都是合法的,只要有其中一个债务不合法,就不能主张抵销; 第二,相互抵销

    1,018 15,340
  • 个人破产申请的条件 01:28
    个人破产申请的条件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个人申请破产的条件主要包括了: 1、自然人符合因生产经营和生活消费导致资不抵债,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难以偿还全部债务的情形。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自然人因为违法经营,或者由于过度消费而导致不能清偿全部债务的话

    24,430 15,340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咨询律师
400-110-201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