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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上没有“人头费”这一补偿项目。 2、这只是老百姓的一种通俗叫法,实际是指“安置补偿”,这是对于失地人以后长远生活保障的补偿,因为这个补偿往往是按照人口兑现,所以通俗的说法叫人头费。 3、在这一项补偿的基础上,再对村民已建成的房屋,按
是征收人对房屋所有人进行的补偿。房屋征收补偿包括三项:一是对被征收人房屋价值的补偿;二是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是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被征收人房屋价值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补偿,
1、确定征收范围,禁止建设和停办各类手续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
1、目的不同房屋征收是因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征收,过去的拆迁是因城乡发展建设的需要而拆迁。2、主体不同。征收的主体是市、县(区)人民政府,拆迁的主体是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单位。3、适用范围不同。房屋征收适用于
“为了国家的发展,为了城市化的建设,为了城镇乡村一体化,许多城市农村的房屋面临着拆迁与征收。可对于不懂法老百姓来说,房屋征收与房屋房拆迁的概念总是被含糊掉,以为房屋征收与房屋拆迁是一样的。但是房屋征收
1、因旧城区改建进行房屋征收的,需要在征收范围内对放征收居民的进行二轮征询,只有征询结果达到一定比例时才可以正式启动房屋征收工作。 2、第一轮是指旧城区改建的意愿征询,即由房屋征收部门在征收范围内组织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补偿方案、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因此,被征收人主要通过市、县人民政府公布的公告了解房屋
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流程为: 1、发布计划征地的公告; 2、意见征集,主要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农民的意见; 3、地籍调查以及地上附着物登记; 4、拟订“一书四方案”组卷进行上报审批; 5、发布征收土地的公告,一般市或县政府在收到征地批准书
被征收人一般通过政府在征收范围内发布的公告,知悉房屋征收决定。县级、市级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拆迁决定后,必须在征收范围内及时发布公告,公告的内容应包括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被征收人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以及其他征收相关事项。 政府在张贴公告
房屋征收后三年未拆的处理如下: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房屋征收是有时限的,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