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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裁决的内容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
(一)法院经再审审理认为,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应予维持;原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阐述理由方面虽有瑕疵,但裁判结果正确的,法院应在再审判决、裁定中纠正上述瑕疵后予以维持。 (二)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
拆迁财产纠纷一旦发生,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提起诉讼。但是有些行政机关和被拆迁人,还没有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此时就需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行政裁决的申请,然后关于行政裁决可以起诉。
拆迁纠纷上诉后应该根据双方当事人所提交的证据材料以及人民法院审理查明的结果来处理纠纷。实际上当事人对于拆迁纠纷的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已经选择了上诉的方式来处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上诉状之后认真审查,然
拆迁纠纷上诉后,再审的处理结果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是原判正确的,此时再审会判决维持原判,如果是原判适用法律错误的,此时需要发回重审,如果是原判中基本事实没有查清的,此时可以查清后改判或者是
应写明侵害行为的事实和侵害后果的事实。若是人身伤害的,应写明受侵害的时间、地点、起因、经过,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就医情况等,作过法医鉴定的也应写明结论。若是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
拆迁房屋纠纷的处理方法如下: 1、调解 即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纠纷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协商解决是在拆迁纠纷中比较常见的一种解决方式,很多被征收人在遭遇纠纷的前期,都会选择与征收方进行协商处理。这种解决方式的好处即是一旦达成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的起诉状应当包括以下4个方面的内容:首先应当写明原告和被告的信息。例如原告被告是自然人的,那么要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第二就是具体的诉讼请求。例如要求赔偿的具体的金额,要
拆迁安置的合同纠纷处理方法如下: 1、房屋安置协议本质上仍然属于合同类型,拆迁房产补偿协议订立后,若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有权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