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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 (二)由分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如果公司要合并的,债权人有异议权。公司合并时,需要及时通知债权人,而债权人可以对公司的合并决议提出异议,并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其债务或者为其债权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分立后债务如下:一般情况下,分立后的公司对分立前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的,按照书面协议承担债务。公司分立,财产相应分割。公司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
公司分立之后设立新公司,原公司随之消灭,但是其债权债务并不随之消灭,直接转移至新设立的公司承担。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两家新公司的任何一家主张债权,任何一家偿还之后可以根据约定的比例要求另外一家共同承担。
公司分立债权人应该向以下公司要求偿还债务: (一)向分立后任意一家公司索要全部债务 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
公司或分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经营机构,却未办理登记领取分公司营业执照的行为,首先构成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和第十四条所查处的无照经营行为;如果该擅设的经营机构使用了分公司名义的,则同时构成了
公司分立后,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索要债务: 1、债权人可以向分立后的任何公司索要全部债务。 二、债权人可分别向各公司请求债权,分立后的公司对债权人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对债权人承担债务。但在这种情况下,所
股权代持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股权代持,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1、名义股东取代实际出资人的股东地位,在公司中行使股东权利和履行股东义务。实际出资人往往只享有依代持协议
分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处理方法有以下四点: 1、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所有对外的债权债务均应由总公司承担; 2、总公司按合并报表的方式,以其净资产与总公司账面的拨款相抵并确认亏损。同时应将应承接的债权、债务一并并入总公司账内; 3、在确
债权人可以申请对方公司破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债权人属于利害关系人,是提起破产申请的适格主体。债权人在债务人到期未能清偿债务时,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在受理破产申请之后,被申请人将会进入破产程序。但是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