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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直接抚养方在离婚协议书中写明自己放弃探视权的行为是无效行为。《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所以探望权是法定的权利,对方没有权利剥夺,可以探望孩子。
有关协议离婚后的探望权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放弃子女探望权协议无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且前述的探望行为,即属于法定权利,也属于法定义务,不得由当
探视权不能放弃。由于探视权不仅是法定权利,也是法定义务。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法律义务不会因当事人的自由意志而消灭。即当事人放弃法定义务的行为无效。
离婚协议中没有规定探望权的具体条款,协议成立。男女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离婚协议生效,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后,一方不能就孩子的探望权与对方协商,可以向法院起诉。
离婚后,父亲无力付抚养费,便自愿协议放弃探望儿子的权利,等有了固定收入后,想探望儿子却遭到孩子妈妈的拒绝。为此,孩子父母对簿公堂,经法院调解,被告允许原告每月探望一次孩子。王某与李某婚后生育一子,因二
探视权不能放弃,就算放弃了法律也不会承认。因为探视权虽然属于法定权利,但同时也属于法定义务,不得擅自放弃。探视的方式和探视的时间离婚双方可以约定,协商约定不成的,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之后,一般情况下,继父都不享有探望未成年继子女的权利。这主要因为,探望权利在一般情况下,都属于亲生父母与亲生子女之间的亲子权利。只有满足特定条件的继父,才能够享有与亲生父母一样享有的亲子权利。具体来说,这主要是指在共同生活期间,继父与继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能放弃子女探望权。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也就是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和探望既是权利,也是义务,父母离婚后,无论子女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其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这是处理父母与子女关
首先,夫妻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必须依法办理离婚登记,在办理离婚登记前,双方仍然是夫妻关系。离婚协议书的生效条件是夫妻双方已经离婚,也就是说,如果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但是其中一方不办理离婚手续的,离婚协议书不生效。最后,如果一方坚决不肯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