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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下,只能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么分的原因是考虑到我国的国情,父母出资买房,为的是自己的子女能过上美好的生活,倾其所有资助子女买房。如果此时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夫妻用共同财产去买房属于夫妻的共同房产的。但如果夫妻双方有明确作出约定,指明该房产为个人所有的,不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
如果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不构成重婚房子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要看房子是什么时候购买的婚前购买是你父亲的个人财产至于你父亲写的那个100万的房子归原告所有的协议要看这套房子是什么时候购买的如果是在你母亲
据您所述,父两套房屋应理解为父母共同财产。您母亲去世后,继承开始,即两套房屋的一半应为您父亲的个人财产,另一半是您母亲的遗产。由您父亲及五个孩子六个人依法继承。当即,该遗产未被分割,属共同所有,您父亲
如果上有你的名字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就是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妻子死后,岳父岳母作为妻子的亲生父母,当然享有分割遗产的权利。根据继承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了父母、配偶以及子女。其中,父母既包括亲生父母,又包括养父母,还包括抚养继子女成年的继父母。自然人死亡后,他的个人合法财产就会
夫妻共同财产,子女与父母无份。在法律上主要表述为: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第三人无权干涉双方对共有财产的处理。即使是夫妻双方的亲生子女或者是亲生父母,也不能随意干涉或者处分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随意处分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一般
父亲赠与女儿的房产,如果父亲在赠与合同中,写明是对自己女儿一方的赠与,这时候法律就认为这项房产只能是女儿一方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父亲没有明确表示是对自己女儿一方的赠与,同时房产的转移手续发生在夫妻双方存续期间内,并且房产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