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房屋属于非居住房屋的怎么看
房屋属于非居住房屋的怎么看

房屋属于非居住房屋的怎么看

2024-05-29 16
普法内容
1、按照房屋性质和用途,被征收房屋分为居住房屋和非居住房屋两大类,非居住房屋的认定比较复杂,具体认定可以参考如下标准: (1)房屋用途原为非居佳房屋的,延续至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仍作为非居住房屋使用的,属于非居住房屋; (2)公房承租人与公房出租人(或其委托的管理人)签订了公有非居佳房屋租赁合同,建立了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关系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3)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为单位,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但房屋性质明确记载为居住或者实际用作职工或职工家庭居住使用的除外; (4)房屋用途原为居住房屋,经上海市或区房管部门批准居住房屋改变为非居住用途的(俗称“居改非”),除有特别规定以外,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在2001年11月1日之前,己经以居住房屋作为经营场所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在2001年11月1日以后,以居住房屋作为经营场所并领取营业执照,未经上海市或区房管部门批准“居改非”的,不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2、此外,由市、区劳动部门核发的《非正规就业许可证》以及市、区民政部门或街道核发的《社区服务证》的持证人所使用的居住房屋,不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非法居住他人房屋
    非法居住他人房屋

    非法占有他人房屋构成犯罪吗: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

    2020-01-18 418
  • 房屋所有权人属于居住材料吗
    房屋所有权人属于居住材料吗

    “房产证”这一文件并不属于我们通常所称的“居住证明”范畴之内,房产证与居住证虽然在许多方面有所关联,但它们实际上是两种性质不同的凭证。当您申请办理居住证时,并未强制要求提交房产证的原件,然而,为了满足相关部门的审核需求,您可能需要提供居住地

    2024-05-15 30
  • 房屋和租赁房屋的居住权是怎么确定的
    房屋和租赁房屋的居住权是怎么确定的

    房屋居住权的确定如下:当事人可以依照合同约定取得确定居住权、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取得确定居住权、可以依照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确定居住权、可以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确定居住权。

    2021-01-17 178
专业问答更多>>
  • 住宅属于非居住的房屋都有哪些?

    1、按照房屋性质和用途,被征收房屋分为居住房屋和非居住房屋两大类,非居住房屋的认定比较复杂,具体认定可以参考如下标准: (1)房屋用途原为非居佳房屋的,延续至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仍作为非居住房屋使用的,

    2023-06-08 15,340
  • 哪些房屋是非居住房屋?

    1、按照房屋性质和用途,被征收房屋分为居住房屋和非居住房屋两大类,非居住房屋的认定比较复杂,具体认定可以参考如下标准: (1)房屋用途原为非居佳房屋的,延续至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仍作为非居住房屋使用的,

    2022-10-12 15,340
  • 居住房屋与非居住房屋的界限如何划分?

    本文旨在阐述居住用房和非居住用房的区别,并解释如何认定居住用房和非居住用房。 根据本市的规定,如果房屋的原始设计是用于非居住用途,但是在拆迁时仍然被用于居住,那么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如果公房承租人

    2024-12-14 15,340
  • 非法进入他人居住的房屋,属于违法还是犯罪?

    私自进入他人房屋已经犯法,做没做坏事是犯罪和未遂。

    2022-10-0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房屋居住权怎么办理 01:15
    房屋居住权怎么办理

    房屋居住权的办理方式如下:1、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2、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3、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

    10,294 15,340
  • 什么是房屋永久居住权 01:06
    什么是房屋永久居住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并不存在“房屋永久居住权”一说,《民法典》在第14章只规定了“居住权”。居住权是是指以居住为目的,对他人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具有物权属性。居住权只能由自然人享有,不能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且具有

    20,506 15,340
  • 什么人对房屋有居住权 00:56
    什么人对房屋有居住权

    居住权合同约定的人享有居住权。《民法典》在第14章规定了“居住权”。居住权只能由自然人享有,不能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且具有高度的人身依附性,一般不能转让或继承。居住权的设立以无偿性为原则,有偿性为例外。但法律允许当事人私人自治,有偿地设立

    6,026 15,340
房产纠纷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