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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收人对房屋评估报告有疑问的,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其作出解释说明。对于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进行申请。对于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
1.搜集证据:妥善保管所有与拆迁相关的文件、通信记录及其他证据,以证实对方未履行提供评估报告之义务。 2.咨询律师:寻求资深律师的专业建议,明确自身权益及可行的法律策略。 3.撰写诉状:向法院递交详尽的诉状,陈述对方未提供评估报告的具体情形
企业面临拆迁时,如果是对房屋价值评估的,可以共同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如果是对土地使用权评估的,可以按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停产停业损失,依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确定。
被征收人对房屋评估报告有疑问的,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其说明。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评估。申请应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进行。对复核结果有
1.搜集证据:妥善保管所有与拆迁相关的文件、通信记录及其他证据,以证实对方未履行提供评估报告之义务。 2.咨询律师:寻求资深律师的专业建议,明确自身权益及可行的法律策略。 3.撰写诉状:向法院递交详尽
国有土地上企业拆迁评估的基本要求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市场价值、收入、拆迁带来的预测风险等进行评估,确保合法合规合理。
如果对收到的评估报告的记载有异议,当然可以拒绝签字,同时建议您采取以下救济措施。
评估报告不合理,当事人可以这样做: 1、当事人对于房屋评估报告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十天内,向相关的房屋评估机构提出异议意见,并申请复核评估的要求; 2、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复核评估申请的同时,应当指出评估报告中存在的
拆迁评估机构一般是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的;协商不成的,则通过多数决定和随机决定的方式来选定,具体的选定方式根据各个省、市的规定是不同的,具体按照符合当地的实际需求来决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征收房屋的过程中,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
房屋拆迁评估程序: 1、由房地产价格的评估机构安排注册房地产的估价师就将要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勘查,实时查看被征收房屋实际状况,并拍摄房屋的照片留档,同时做好实地查勘记录,进行妥善保管。 2、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根据实地评估的房屋并结合当地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