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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个人财产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前签订的购房协议,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对于该房产的分割需要双方一起协商。
婚后夫妻共同购买贷款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房产证只登记了一方的名字,该房产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夫妻最终离婚了,房产归一方所有的,获得房产的一方应当对另一方进行折价补偿。
一方用婚前财产购买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双方对于该财产有特殊约定的,则需要根据双方的约定确定财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比如如果双方约定该财产婚后规归夫妻共同所有的,则该财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并且,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夫妻关系的存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夫妻登记前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婚前财产,除非财产的所有人将自己的财产赠与给另一方,否则,
夫妻共同财产婚前的不算。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获得的财产。换句话说,要认定一项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明确财产的取得时间是关键。与此同时,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一方
婚前用个人财产做首付款,向银行按揭贷款买的房子,房子登记在出首付这一方名下,但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按揭贷款的,那么如果双方要对房屋进行分割的话,一般是由双方协商房屋归哪一方所有。如果协商不了,一般房子判给登记方,但是另外一方可以要求对婚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