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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2、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
根据修订的《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
我是某县计划生育执法大队的,专管这一块。其中上年是指孩子出生的上一年,与孩子上户口的年份及处罚年份等等均无关。至于法律条文,目前确实没有专门的条文指出。但主要依据为民法通则。不触及刑律的,责任追究能且
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的,不再征收社会抚养费,只督促补办相关手续。 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新条例)。 新条例对生育政
超生罚款标准原来是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但目前已经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所以无需缴纳社会扶养费用。
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责令补办结婚登记;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子女,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三胎以上子女的,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处罚条例如下:1、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2、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
治安处罚管理条例已经废止,现行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条规定,该法是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条的规定
生育补贴金,一般有以下的三个领取条件,具体如下: 1、本市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账户的; 2、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期间生育的; 3、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