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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录像本身并不可以抓住小偷,可以抓住小偷的是拥有监控录像的公安机关。 监控录像现在成为高科技辅助防盗的重要措施。具有全时、全效的特点。要让监控录像有效的帮助抓住小偷,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监控清晰度比较高。能清晰的分辨录像中的人物特点,
一般情况下普通人无权查看,只有司法机关、公安机关办案人员才可以查看。查看监控录像需要向派出所申请,派出所认为有必要的,属于合理请求的会予以配合。
一般监控录像保留半个月。存储设备内存足够,之前的资料没有被覆盖是完全可以查到的。 视频监控是安全防范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一种防范能力较强的综合系统。视频监控以其直观、准确、及时和信息内容丰富而广泛应用于许多场合。近年来,随着计算机、网络
律师解答 被害人可以要求看被打监控录像。被害人是合法权益遭受不法行为直接侵害的人,有权利了解侵权事实。如果是非公安部门摄像头拍摄到的监控录像,摄像头所有者有权拒绝查看,可通过报警立案,警方是有权调看录
不可以。按照规定,警察出外执行公务至少两个人,并且需要出示相关的证件。外出公办,不允许一个人,这是一个“一人为私二人为公”的问题,也就是工作监督原则。
不是的!监控录像只有在取钱的银行网点才能看到!不可能全国联网!在别的地方也不能查看到录像。
监控视频能否成为证据不在于时间长短,法律也没有关于时间长短的规定。主要看视频的清晰程度、是否能证明案子的相关事实。
严格意义上,监控录像当然能够作为离婚的证据。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视听资料属于民事诉讼中证据的一种类型。而监控录像,就是视听资料的典型代表。但是,离婚诉讼中,视听资料不一定能够作为有效的证据。这主要是因为当时人在收集视听资料,也就
如果非法监控他人的,有可能构成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下面四点: 第一,在客体上,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 第二,在客观方面
诉讼参与人和诉讼参加人的区别如下: 两者的对象范围不同。民事诉讼参加人是指除当事人以外的参与民事诉讼并在诉讼中享有一定诉讼权利、负担一定诉讼义务的参与人,包括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民诉诉讼参与人包括: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