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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对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应当承担未尽监护职责的监护责任,还是承担一般过错责任,此是相当一个时期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颇有争议的问题。以往倾向性的且多为司法实践所接受的观点认为,自学生的家长将未成年学生送到学校接受教育之日起
学生在学校打架学校应该负的责任,具体如下: 1、如果是8周岁以下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打架受到损害,学校此时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2、如果是8周岁到18周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打架
第三十九条在学校或者其他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对发生学生损伤事故负有责任地组织或许个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地相关规定,承当相应地损伤赔偿责任。学生损伤事故赔偿地范围与规范,依照相关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或许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地相关规定肯定。教育行
《》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民诉法解释》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
1,首先报警,然后向警方申请伤情鉴定,根据伤情鉴定结论确定对方的责任。 如果经过鉴定构成轻伤或以上,那么对方涉嫌刑事犯罪,可以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学校以及学生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可以要
学生在校死亡的死亡赔偿金标准是:按照二十年的学校所在地上一年度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按照二十年计算。但是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在
小孩在学校受伤的赔偿如下: 1、小孩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遭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3、法律对此没有规定具体赔偿标准,一般以学生的监护人和学校协商一致为准,且一般赔偿金额
学校没有权查学生的病历。患者的病历,是个人的隐私,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学校和医院的作法,侵犯了隐私权。隐私权的主体不包括死者。隐私权是一种个人利益,自然人死亡后,个人利益会随着本身的物质载体死亡而消亡,但是对死者生前利益的侵害,可能会对死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