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委托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委托执行的条件为“执行法院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在本辖区内已无财产可供执行,且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有可供执行财产”。只有具备了上述条件,才能委托执行。
如果被执行人是公司的,原则上只能执行公司的财产,而不可以执行法定代表人个人的财产。 (1)如果是合伙企业,法人(股东)需要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企业无资产,可以执行其法人财产。 (2)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
被执行人不能执行的财产有: 1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2.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 3.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执行: 1. 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 2. 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3
强制执行可以执行夫妻共有财产,具体如下: 1、因夫妻共同债务被强制执行的,法院可以执行夫妻共有财产; 2、因夫妻一方个人债务被强制执行的,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与配偶共有的财产,但是要及时通知其配偶,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
借款人欠钱不还是属于民事纠纷,无论欠款人是否有还清债务的能力,法院一般不会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一般不会坐牢,但是欠款人如果诈骗或欺瞒为目的的借款,构成诈骗罪的,法院一般会依法进行处罚。 如借款人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法院可以将被执行人列入失
债务人没有可执行的财产的,对其采取的措施要根据债务人是否能在未来重新具备偿还能力来确定。首先,如果债务人在未来仍有重新获得偿还能力的可能的,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等到债务人重新获得偿还能力,取得一定财产后再恢复执行。其次,如果债务人在未来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