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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过去的司法实践中,关于打击报复证人罪界定这个问题,证人因怕打击报复而不敢作证的情况屡见不鲜,也曾多次出现过证人因作证而遭受打击报复的事件。这种对证人打击报复的行为,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妨害了诉讼的正常进行。1996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
1、构成打击报复证人罪既遂的,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通过加害证人亲友的方式打击报复证人的按本罪处理。 2、打击报复证人,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一般不以犯罪论处,可予批评教育,或者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 3、情节严重,
行为人构成打击报复证人罪既遂的,应该要承担的刑事责任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打击报复证人罪,是指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
在过去的司法实践中,证人因怕打击报复而不敢作证的情况屡见不鲜,也曾多次出现过证人因作证而遭受打击报复的事件。这种对证人打击报复的行为,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妨害了诉讼的正常进行。1996年修改的刑事诉
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 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方式很多,如制造种种“理由”、“借口”,非法克扣证人的工资、奖金等;将证人调往脏、累、苦的岗位工作或者借口将证人调离本单位;给证人降级
法律分析 打击报复证人罪既遂的量刑规定如下: 1、犯本罪既遂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所谓情
1、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3、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下面几点: 第一,本罪的主体属于属于特殊主体,只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才能构成本罪; 第二,犯罪嫌疑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
指使他人犯罪的判刑标准为: 1、指使他人犯罪的犯罪分子,可能是共同正犯。即利用他人实现犯罪的情况,具体表现为通过强制或者欺骗手段支配直接实施者,从而达到犯罪的实现。 2、指使他人犯罪,还可能构成教唆犯。故意唆使并引起他人实施符合构成要件的违
对放火罪而言,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的界限在于行为人是否实施了点火的行为,从被点物开始独立燃烧时即构成犯罪的既遂,若是行为人在用火柴点火时,火被风吹灭,行为人被抓住则是犯罪未遂,放火罪属于危险犯,危险犯有既遂与未遂之分,其标准在于危险状态是否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