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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管辖,我国基本实行的是“原告就被告原则”,即原告如提起诉讼要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起,但对部分特殊情况也规定了“被告就原告”和当事人可以选择管辖的规定。选择管辖是指两个以上的法院对同一案件都有管辖权时,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法院管辖。
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构成上述关系的赡养、抚养义务人,应依法承担赡养或抚养责任,若被赡养人或抚养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赡养或抚养义务人应承担的赡养或抚养费按以下方法计算:首
欠条之所以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民法典有关精神,需要具备以下要件: 1、必须是能够证明有欠债事实的内容。 2、必须是真实意思的表示。 3、欠条的取得必须合法。最后,欠条到底是否有效,还要通过法庭的认可,被法庭采信。1、必须是能够证明有欠债事实
反诉肇始于一千三百多年前的古罗马时期,由罗马法中的抵消抗辩发展而来。根据历史资料记载,古代罗马在诉讼程序的初期,还不承认反诉,直到公元七世纪,从公平的观点出发,在一定条件下承认被告的抵消抗辩,从而延伸
赡养案件的管辖问题,如果被告是一个人,应当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如果被告是几个人,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条对赡养费案件管辖法院规定追索赡
赡养案件的管辖问题即起诉赡养费管辖法院,如果被告是一个人,应当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如果被告是几个人,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条追索赡养
对于多子女老人提出赡养诉讼案件的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条规定:“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这个规定为老年人在自
不付抚养费的,也没有权利拒绝赡养。法律明确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因此,赡养是一种义务,不是一种权利,成年子女是不能拒绝的,在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时,成年子女就
老人不带小孩也要赡养。不论老人是否帮助夫妻带孩子,子女都需要履行赡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如果双方就是否给付赡养费或者给付的赡养费金额产生
夫妻离婚后,关于子女抚养费的计算和给付期限,我国法律作出以下几点规定: 1、父母需要承担子女的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用等等; 2、双方可以协议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和期限的长短做出约定,如果协议不成,则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抚养费的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