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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登记离婚的实质要件

办理登记离婚的实质要件

2023-02-23 132
普法内容
离婚登记指夫妻双方已经达成离婚的一致意思表示,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小孩的抚养问题达成了共识,双方自愿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从而解除婚姻关系。需要的材料有:双方的户口薄、身份证、单人2寸彩色照片,离婚协议书到夫妻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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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雨昕律师 王雨昕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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