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涉外纠纷中怎么认定经常居所地的人
涉外纠纷中怎么认定经常居所地的人

涉外纠纷中怎么认定经常居所地的人

2021-06-06 15
普法内容
涉外纠纷中的经常居所地的人是指在涉外民事关系产生或者变更、终止时已经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作为其生活中心的地方的自然人,但就医、劳务派遣、公务等情形除外。“连续居住一年以上”是指一种相对持续的居住状态。“作为生活中心的地方”则要从当事人的主观意愿、家庭生活、社会关系、主要职业、财产状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条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涉外纠纷里的经常居所怎么来界定的?
    涉外纠纷里的经常居所怎么来界定的?

    涉外纠纷中的经常居所地是指在涉外民事关系产生或者变更、终止时已经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作为其生活中心的地方,但就医、劳务派遣、公务等情形除外。“连续居住一年以上”是指一种相对持续的居住状态。“作为生活中心的地方”则要从当事人的主观意愿、家庭生活

    2021-06-21 12
  • 如何判断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的经常居所地
    如何判断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的经常居所地

    经常居所地是指自然人在涉外民事关系产生或者变更、终止时已经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作为其生活中心的地方,但就医、劳务派遣、公务等情形除外。 在处理涉外纠纷时,经常居所地的认定应当从两方面着手,一方面要判断当事人是否相对持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另一方面

    2021-08-11 89
  • 民事纠纷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哪个法院管辖?
    民事纠纷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哪个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了五种情形: (一)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确定管辖,也即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二)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

    2024-06-22 9
专业问答更多>>
  • 涉外纠纷中的经常居所地是指居住地吗?

    所谓“连续居住一年以上”是指一种相对持续的居住状态,例如:当事人因为工作派遣、短期学习、出国旅游、外地就医等原因导致无法始终居住在某一地,但只要其居住状态是相对持续的,且达到一年以上,并不会影响经常居

    2022-11-03 15,340
  • 涉外民事纠纷可以从经常居所地追究吗?

    经常居住地是指自然人在涉外民事关系发生或变更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并作为其生活中心的地方,但医疗、劳务派遣、公务除外。也就是说,满足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和作为生活中心的地方两个要素,就可以认定为经常居住的

    2021-11-14 15,340
  • 涉外居住地是涉外民事关系法律上的经常居所地么?

    最高人民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适用法问题的说明(1)第15条自然人在涉外民事关系中发生或变更,结束时已连续居住1年以上,作为其生活中心的场所,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法适用法规定的自

    2021-10-27 15,340
  • 应该怎么样判断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的经常居所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五条自然人在涉外民事关系产生或者变更、终止时已经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作为其生活中心的地方,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

    2022-08-25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中国涉外经济第一法是什么法 00:56
    中国涉外经济第一法是什么法

    中国涉外经济第一法是指一国调整涉及,本国与别国主体之间在经济交往中产生的,特定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的涉外经济法是调整,在对外经济贸易和技术合作,所产生的涉外经济管理关系,和涉外经济合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

    2,736 15,340
  • 工程承揽合同纠纷涉外怎么处理 01:23
    工程承揽合同纠纷涉外怎么处理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 由于涉外民事诉

    1,020 15,340
  • 涉赚非法经营罪认定标准 01:04
    涉赚非法经营罪认定标准

    非法经营罪认定标准如下: 1、刑事违法性,非法经营者必然违反有关的工商法规、没有行政违法性就不存在刑事违法性; 2、本罪在主观上要求行为人必须是出于故意,对于因不知其为非法而进行非法经营的,不认为构成本罪,而只能给予行为人以行政处罚; 3、

    683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186-2004-794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