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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如此。当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明确确认您为被执行人身份后,便有权实施诸如冻结等强制措施来对您的银行账户进行冻结。 法院通常情况下并不会直接处分担保人的唯一房产,除非存在其他可供执行的资产。换言之,“唯一住房”应视为保护债务人及其家人基本居住权
银行会向法院申请起诉,法院将房子拍卖后,拍完了先还银行贷款本金和利息再加拍卖手续费,评估费等有关费用,余下的再给你。
银行会向法院申请起诉,法院将房子拍卖后,拍完了先还银行贷款本金和利息再加拍卖手续费,评估费等有关费用,余下的再给你。
是的,李军律师的理解是正确的。我是属于被执行的一方。 当时的和解协议是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签署的,但法院没有盖章。只有我们双方的签字。 执行法官的意思是那只是我们的双方协议,他们只管按原来的判决书执行。
要看你是什么担保,如果是一般责任担保,银行应先起诉贷款人,只有在起诉后仍不能执行时,才能要求你承担连责任,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银行倒可以这样去做。 主要看协议是怎么规定的。 我觉得你这事存在争议,这个
一般情况下法院拍卖房子会在6个月左右完成,对于拍卖房子的时间并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而且被查封的房产法院也是会及时拍卖掉的。在拍卖之前也会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只有确定了最终的房屋价值之后,才能够进入到正式的拍卖程序当中,不然
房产证丢了的房子能卖。但是需要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查询,由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相关房屋产权证明,在当地的主流媒体上刊登公告,一个月以后无异议或者是异议不成立的,可以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补证,就可以办理房屋转移登记程序了;办理补证和转移登记这两个程序
法院拍卖房子的流程如下: 1、先至房管局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产权。 2、委托评估公司对查封的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 3、评估结果出来之后,根据评估价值,确定拍卖的保留价格。 4、委托拍卖公司对被查封的房屋进行拍卖,拍卖活动一般由拍卖公司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