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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我在一家汽车销售公司上班多年,但该公司一直没有为我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请问:我可以起诉要求公司补缴社会保险费用吗专家回复:你可以通过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的方式,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监察部门督促公司为你及时足额缴
职工要求单位补缴社保的诉求书应当填写以下内容:职工姓名、职位、工作时间;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时间;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其他。用人单位始终为缴纳的,职工可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处进行劳动,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如果没有缴纳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其进行补缴。那么,劳动者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费有时效限制吗社保补缴时效规定: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1、要求补办社保手续、补缴社保费是没有时效限制的。因为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社保手续、缴纳社保费是其法定的义务,用人单位不为职工办理社保手续、缴纳社保费违反的是国家强制性规定,不适用时效制度;同时,用
1、要求单位补缴社保不存在时效限制。 2、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 3、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的数额外,从欠缴
1、你与公司成立事实劳动关系,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支付你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如已具备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还可要求单位支付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赔偿金,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
单位漏缴社保的补缴如下: 1、填报《社会保险人员补缴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2、补缴期间的职工劳动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补缴期间的职工原始工资表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补缴期间含工资发放情况的原始会计凭证。需要补缴的费
单位补缴社保的,滞纳金应当按照补缴的数额和欠缴时间进行计算。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因此,应当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滞纳金,然
单位不给缴纳社保,劳动仲裁后的补偿如下: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后的补偿是由单位依法在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