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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据可以确认双方是债权债务关系。具有法律效力,完整的收据通常由标题、正文和签名三部分组成,具体情况如下: 1、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字体略大; 2、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两格开始写的,但以今收为标题的收据是不空的,正文一般要写下以下内容,即收
未付房款可以进行债务债权转让,只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不违反法律规定,未付房款也可以进行债务债权的转让,只有根据债权的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能转让的情况,债权才不得转让。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票据债务人对下列情况的持票人可以拒绝付款: (一)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 (二)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持票人; (三)对明知有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
关于是否可以按手印支付,要区分是广义手印还是狭义手印。票据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票据包括股票、企业债券、收据、提单等各种有价证券和证明书。狭义上的票据,也就是我国《票法》规定的票据,包括票据
凡是不能一概而论,就票据关系而言,其是一种独立的债权债务关系。 1.企业拿现金支票去银行提现时,应该是自己开给自己单位的。 2.一般情况是购销交易双方的经济业务,是由债务人开具支票,由债权人收取转账款
委托付款,债权债务关系没有实质改变,例如:甲乙有债权债务关系,乙委托丙代为付款,丙可以代为支付,此时,甲乙双方债权债务关系解除,乙丙债权债务关系成立。实质上乙依然欠别人钱。债务转移:债务转移是将自身债
《票据法》第十条的规定,沿袭了1988年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结算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即“签发商业汇票必须以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禁止签发无商品交易的汇票”。其中,本条中的“债权债务关系”是指“交易关
物权和债权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物权是指,对特定的物进行支配,并对他人的干涉予以排除的权利。物权是一种绝对权,具有排除他人干涉的特性,发生于特定权利主体和不特定的义务主体之间。物权直接在物上进行设定,如果物灭失,则权利也会灭失。然而,债权
股权转让可以转让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是公司的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一般来说,股权的转让是通过转让的交易双方达成的协议来进行,因此会约定债权债务转让的情况,一般的债权债务是可以进行转让的。当然,有些责
一般在债权人的关系上,连带债务人有义务要还清全部债务的,因此,如果连带债务人之一已经全部还清对债权人的借款,不过是还清自己的债务而已。可在对有其他债务人的关系上,则各有要负担的部分,所以当还清超过了自己的负担部分而使全体债务人一同免责时,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