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并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所有权,而与代收股款的银行串通,由银行出具收款证明,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串通由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出具财产所有权转移证明、出资证明,骗取公司的登记的行为。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公司其他股东需要对虚假出资的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发起人之间是基于相互的信任关系而共同从事公司设立活动的,在公司成立之前,发起人之间应属于合伙关系,合伙人应当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实践中,虚假出资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1、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的银行进账单、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2、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3、以实物、工业产权
未过诉讼时效。公司法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最高法关于适用公
抽逃出资股东的法律责任:抽逃出资股东对其他股东的责任。股权平等是公司法规定的重要原则,股东应当按照其出资比例享有利益;而股东抽逃出资后仍享有股权利益,显然是对其他股东利益的变相侵占。在此情形下,已足额
虚假出资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 1、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的银行进账单、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2、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3、以实物、工业产权、
股东虚假出资的话,公司的其他股东有权请求虚假出资的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及时、足额地补缴相应的出资。具体来说,根据我国公司法第28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在设立的时候,每个股东只需要认缴相应的出资额部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股东就不需要按照章
虚假出资罪的认定条件如下: 1、犯罪行为人必须为公司的发起人或者股东; 2、犯罪行为人必须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 虚假出资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
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确认公司股东是否已经实缴出资: 1、核查股东的出资证明书; 2、查验会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3、收取银行询证函、银行进账单。 股东出资的具体方式如下: 1、货币。这里所说的货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股东一方是外国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