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如何看待自动投案?
如何看待自动投案?

如何看待自动投案?

2020-01-30 92
普法内容
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归案之前,出于本人的意愿而主动向司法机关或者个人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置于司法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接受进一步交待自己犯罪事实的行为。
《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自首投案在量刑方面怎么看待
    自首投案在量刑方面怎么看待

    投案自首就是影响量刑的法定情节,对具有自首情节的犯罪分子在量刑上可以适用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2020-08-01 121
  • 自动投案该如何量刑
    自动投案该如何量刑

    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

    2024-05-23 14
  • 自首的人要如何自动投案
    自首的人要如何自动投案

    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才算是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故自动投案是构成自首的前提条件之一,属于自动投案的情形有: (一)投案行为必须是发生在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这是自动投案的

    2020-12-02 127
专业问答更多>>
  • 如何看待串通投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三条【串通投标罪】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

    2023-04-29 15,340
  • 如何认定自首自动投案刑法对自动投案有哪些规定?

    一、关于“自动投案”的具体认定 《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七种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的情形,体现了犯罪嫌疑人投案的主动性和自愿性。根据《解释》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应当视

    2022-07-27 15,340
  • 请问自动投案如何构成自首?

    自动投案算是自首的认定:首先需要主观上是自愿投案的,其次客观上有投案行为,满足两者可以称之为自动投案。 自动投案是犯罪人在其犯罪行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虽被发觉但司法机关尚未对其传讯、采取强制措施之前

    2023-11-14 15,340
  • 如何区分自动投案和自首啊?

    规定自动投案是指罪犯出于本意,向公安机关承认犯罪事实,是指犯罪案件被发现,尚未查清事实的情况下主动交代犯罪事实,自动投案在前,自首在后,自动投案是指犯罪行为没有被发现,罪犯出于本意供述犯罪行为。刑法第

    2022-08-2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如何看待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00:55
    如何看待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道德与法律是交叉与渗透的关系,主要体现在:1、法律意识与道德观念具有同一属性而相互联系;2、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的调控范围有所重叠而相互包容。一般来说,凡是法律所禁止和制裁的行为,也是道德所禁止和谴责的行为;凡是法律所要求和鼓励的行为,也是道

    7,997 15,340
  • 什么样的行为能被认定为自动投案 01:26
    什么样的行为能被认定为自动投案

    被认定为自动投案的行为是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发现的时候,或者虽然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发现了,但是犯罪嫌疑人还没有受到询问或者强制措施,主动向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投案的行为。 具体来说,如果犯罪嫌疑人生病了或者受

    692 15,340
  • 刑事案件投案自首怎么量刑 01:27
    刑事案件投案自首怎么量刑

    刑事案件投案自首的量刑规定如下: 1、犯罪以后投案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般情况下犯罪以后自首的,无论罪行轻重都可以从轻处罚,但是对于极少数罪行特别严重的,情节特别恶劣的犯罪分子,也可以不从轻处罚; 2、犯罪较轻的,不仅可以从轻处罚,

    585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