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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资格原始取得: 1、设立时的原始取得。即基于公司的设立而向公司投资,从而取得股东资格。通过这种方式取得股东资格的人包括有限公司设立时的全部发起人,股份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和认股人。 2、设立后的原始取得。即在公司成立后,增资时,通过向公司
股东资格原始取得方式: 1、公司设立时,通过认缴出资额取得; 2、公司增资时,通过向公司出资取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出资不实的股东,表现为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及其他出资不到位,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
一、原始取得 指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而取得股东资格。原始取得又可分为两种情形: 1.设立时的原始取得。即基于公司的设立而向公司投资,从而取得股东资格。通过这种方式取得股东资格的人包括有限公司设立
一、原始取得 原始取得是指直接向公司认购股份,包括设立取得和增资取得。 1、设立取得 设立取得股东资格必须同时满足实际缴纳出资和公司依法成立两个要件。尤其注意公司依法成立是出资者取得股东资格的必备要件
未取得股东资格的,对股权无处分权的,股权转让无效。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同意其股权转让。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回复的,视为同意
出资不实的股东,表现为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及其他出资不到位,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一年召开一次,但是若是出现了法律规定的事由,应当召开临时的股东大会。法定事由包括: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公司法人资格取得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依法成立,包含了公司设立的宗旨、目的是符合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立方式以及经营范围,符合国家的法律和政策的规定,同时公司成立的程序符合法律的规定; 2、有必要的经费或者财产,独立
当投资者买了公司发行的原始股,即成为了该公司的原始股东。 通常情况下,原始股指的是公司在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购买原始股票的机会是非常有限的,大多数的购买者都是和公司有关的内部投资者、有限公司的私募对象,或者是专业的风险资金以及追求高回报的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