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划拨土地使用权名词解释
划拨土地使用权名词解释

划拨土地使用权名词解释

2024-05-25 4
普法内容
1、有两种可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一种是划拨土地使用权,另一种则是出让土地使用权。两种方式有不同。划拨土地使用权指的是经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批准,土地使用者在缴纳完补偿、安置等的费用后便取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或是经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批准后无偿得到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 2、划拨只能适用于公益或国家重点的工程项目。规定了只能是城市的基础设施和公益的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项目用地;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体现出其公益的目的。 3、因为划拨土地使用权是直接由政府的批准产生的,只要交纳征用的补偿安置费用后就可取得使用权,并不需要向国家交纳出让金以及签订合同。 4、根据法律规定,用划拨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了有另有的规定以外,是没有使用期限上的限制的。而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住房的用地为70年,若到期之后则为有偿使用。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房产证上拨划名词解释
    房产证上拨划名词解释

    所谓房屋共有,是指两个单位以上,或者两个以上共有的房屋。 房屋共同共有区别于房屋按份共有,具有以下两个显著特点: 1、房屋的所有权不划分所有权份额,各所有权人享有平等的权利。这里必须注意,平等的权利不等于平等的份额,共同共有是没有份额区分的

    2024-05-14 11
  • 土地使用证划拨的两个字如何解释
    土地使用证划拨的两个字如何解释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一)、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

    2024-05-23 6
  • 土地用途划拨是什么意思,土地使用权被划拨的赔偿
    土地用途划拨是什么意思,土地使用权被划拨的赔偿

    划拨是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一种方式。使用国有土地,建设单位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2020-11-09 292
专业问答更多>>
  • 划拨土地使用权名称变更能否保留划拨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名称变更能保留划拨使用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未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出

    2023-08-31 15,340
  • 土地使用权划拨划拨,所谓“划拨土地使用权”指的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分配是指土地使用单位经政府部门批准,在土地使用者支付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土地交付给土地使用或者国有土地使用权免费交付给土地使用者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

    2021-12-30 15,340
  • 划拨土地用途怎么确定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

    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范围: 1、国家机关用地; 2、军事用地; 3、城市根蒂根基举措措施用地; 4、城市公益事业用地; 5、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2023-09-14 15,340
  • 划拨土地使用权变更划拨地的名称能否变更?

    划拨土地使用权名称变更能保留划拨使用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未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出

    2023-10-2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剥夺政治权利名词解释 01:19
    剥夺政治权利名词解释

    剥夺政治权利是我国《刑法》中的附加刑,可以附加主刑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政治权利的内容包括: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

    1,204 15,340
  • IPO上市名词解释 01:13
    IPO上市名词解释

    IPO全称Initial Public Offering,中文是首次公开募股。具体是指:某公司,包括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招股的发行方式。有限责任公司IPO后,会成为股份有限公司。对应于一级市场,大部分公开发行股票由

    1,545 15,340
  • 房屋保全名词解释 01:03
    房屋保全名词解释

    房屋保全,是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某些行为或者别的原因,使判决执行困难或者导致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可以裁定对其房屋进行保全、命令其作出某些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某些行为;必要时,即使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法院也可

    694 15,340
房产纠纷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赵佳律师 赵佳律师

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公司法、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136-8115-4805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