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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裁决申请范围 裁决可涵盖年产值补偿、倍数补偿与附着物补偿三大方面。如对任何一项持有异议,即可视为补偿标准争议案件。 二、裁决申请流程 首先向所在市、县政府递交协调申请,明确提出补偿过低之理由;若协调不成功,或于60天内未获回应,则向批准
拆迁征收土地纠纷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进行解决,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之下,再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 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
有效。若已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但协议内容存在争议,被征收者须尽快与征收方协商修订或签订附加条款协议,若协商失败,可诉请人民法院撤销协议。拆迁争议一旦生成,通常需要借助法律途径解决,无法通过双方协商解决。 拆迁诉讼的主要意图在于提升赔偿标准,
面对违法强拆时,应当采用以下方式进行维权: 1、注意收集证据,确定非法强拆的责任主体。 被拆迁人在遇到房屋非法强拆之前,一定要现场拍照、录像取证。对有政府或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在现场,或者有公务车辆在
为保障拆迁权益,被拆迁人应当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向专业人士咨询,了解自己应该得到多少补偿,同时可以与政府部门进行谈判,谈判未果的应当及时提起行政诉讼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
如遇非法拆迁,可采取民告官行政复议和打官司行政诉讼两种方式维权。一、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规定,对地方政府行政行为不服的,群众只能向上级地方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可以在收到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政府申
1、向市、县人民政府递交协调申请:申请中应该说明认为补偿太低的事实依据。 2、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递交裁决申请:协调不成或自申请协调之日起60日内不予协调的,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国务院或省级政府
按规定,没有经过批准或采用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相关部门命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规划私自把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原状,对符合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
拆迁时,如果发生停水、停电的情况,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解决: 第一、保存缴纳水、电费用的收据,并拍照停电、停水事实的证据材料; 第二、到所在地的物业或者供水供电公司取得联系并解决问题; 第三、和房屋征收部门协商处理。 如果采用以上办法后,还是
在征收人和被征收人已经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之后,若征收人没有按协议内容,履行其需要履行的义务,被征收人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被征收人可用以下这几种方法进行: 1、采用被征收人名义给征收人发送催告函,催告其尽快履行需要履行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