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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1、符合规定的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2、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第七十六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
以下事项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
1、依据《我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要求,小区业主一同决策事宜,理应由特有一部分总面积占有率三分之二之上的小区业主且总数占有率三分之二之上的小区业主参加决议。 2、决策前述第六项至第八项要求的
强制执行决定应该载明的事项如下: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2、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 3、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 4、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5、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
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行政处罚,一般是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决定。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通常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
判决和裁定,虽然都是法院在民事诉讼中作出的一种决定,两者都具有法律上的效力,但是二者的区别在于以下3点: 1、两者的适用事项不相同。裁定一般要解决的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的问题,目的旨在是使人民法院有效地指挥诉讼,清除诉讼中的障碍,推进诉讼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