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民法典规定法院不受理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法院不受理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法院不受理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2024-07-14 5
普法内容
(一)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二)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三)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四)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法院有哪些不予受理的情形?
    法院有哪些不予受理的情形?

    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约定不起诉的;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情形等。

    2020-06-17 289
  • 民法典规定法院在哪些情形下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规定法院在哪些情形下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的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最后,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法律规定:

    2024-06-23 22
  • 民法典规定离婚时有哪些少分财产的情形
    民法典规定离婚时有哪些少分财产的情形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另一方发

    2021-01-19 262
专业问答更多>>
  • 诉讼离婚有哪些规定,哪些情形是法院不受理的

    离婚诉讼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有: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也就是说,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

    2023-11-06 15,340
  •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民事案件有哪些,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民事案件包括:1、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案件;2、双方当事人依法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3、依法应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4、不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的;5、对判

    2022-01-24 15,340
  • 民法典规定离婚时有哪些少分财产的情形

    离婚少分财产的情况主要为两种,一种为男女双方协商一致,另一种是因为一方过错导致离婚的情况。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

    2022-11-20 15,340
  • 法院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情形是哪些

    1、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2、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4、同时,现役军人作为

    2021-07-1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民法典对离婚的新规定有哪些 01:17
    民法典对离婚的新规定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离婚的相关规定, 1、夫妻双方如果是自愿离婚,应该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并需要双方亲自至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其中,离婚协议应该明确约定双方属于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的抚养、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3,860 15,340
  • 诉讼离婚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00:55
    诉讼离婚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诉讼离婚的法定情形具体如下: 1、夫妻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 2、一方有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这里所指的并非一般的赌博、吸毒行为,而必须是达到已成恶习且屡教不改的地步;除了明确列举的赌

    693 15,340
  • 民法典1042条规定有哪些 02:10
    民法典1042条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第1042条主要是关于几类法律所禁止的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第一、禁止包办、买卖婚姻以及借婚姻索取财物。其中包办婚姻是指婚姻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违背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强迫其缔结婚姻;买卖婚姻则是指婚姻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

    4,577 15,340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