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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起诉不予受理,该不予受理属于程序性问题,故应当用裁定作出。 (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3)驳回起诉。 (4)保全和先予执行。 (5)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6)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7)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
行政诉讼中适用裁定的情形包括:裁定诉讼期间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或者驳回停止执行的申请;裁定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裁定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裁定中止或者终结诉讼;裁定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刑事诉讼中止的适用情形: 根据最高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情况,遇有下列特殊情况的,可采取中止诉讼的做法: 在侦查阶段,有条件进行的侦查工作已经完成,犯罪嫌疑人下落不明,又不够通缉条件的,应当暂时中止诉讼; 在侦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应当
《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但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按照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第九
一、嫌疑人认罪认罚适用速裁程序案件多久提起公诉 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时建议适用速裁程序办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后八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提起公诉的决定;对于公安机关未建议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
行政诉讼中的裁定主要适用于下列事项:(1)不予受理;(2)驳回起诉;(3)管辖异议;(4)终结诉讼;(5)中止诉讼;(6)移送或者指定管辖;(7)诉讼期间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或者驳回停止执行的申请;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自诉案件是否可以适用速裁程序,需要格局实际情况来定。在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涉外民事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适用条件如下: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
裁定不予受理和裁定驳回起诉的区别如下:1、性质不同,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是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2、适用法律不同,不予受理、驳回起诉主要适用的是程序法,而驳回诉讼请求既可以适用程序法,也可以适用实体法;3、适用阶段不同,不予受理、驳回
刑事判决是指,审判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并参照规章规定,对双方当事人的实体性问题作出的结论性判决;刑事裁定是指,审判机关在诉讼过程中,就诉讼程序问题或者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处理决定。一个刑事案件中,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只有一个,但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