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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1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其中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把户口本上未婚改成离异不用本人回去改。户籍管理机关会对当事人每一次的婚姻状态进行登记,会清楚地在户口本上注明一方或者双方曾经的婚姻记录,如果实际状况是离异,但是户口本上还是未婚的,可提交相关才材料,对婚姻状况信息进行变更。
如果双方是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的,在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要携带户口簿,而登记员会在户口簿上将婚姻信息改成离婚,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就不会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
1、必须改户口本,既然离了婚,两个人的户籍就要分开,不能同在一个户口本上。 2、如果有孩子,孩子由夫妻双方的哪—方抚养,孩子的户籍就要跟谁在一个户口本上。 3、如果不变更户口本的婚姻状况,再婚的时候要
需要带身份证、户口本、个人申请书、村委会证明到派出所更正。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交本人签名的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根据《公安部发布的户籍管理规范》第六十二条规定,公民的婚姻、
当事人想修改户口本个人户籍信息中的《婚姻状况》为离婚,可以凭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可以申请办一本新的户口本。《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
复婚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不需要改为离婚。只要有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证,户口是不用改成离异的。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
户口本复印件不可以离婚。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需要出具下列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
异地结婚的,户口不一定要迁移。但是,婚后很多时候都要用到户口本,比如:买房、买车。所以,女方把户口迁到男方家里,可能以后会比较方便。结婚迁户口的大体流程如下:1、首先,男女双方要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并将个人婚姻状况改为已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