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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正确行使继承权: 1、若果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协议优先; 2、若没有协议,有遗嘱的,遗嘱继承; 3、若既没有协议,也没有遗嘱的,就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权的放弃,是指继承人作出的放弃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的意思表示。 继承权的行使指继承人实现自己的继承权。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继承人自己行使继承权,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由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在我国即使是转继承也是可以代位继承的,但是有前提条件,要代位继承装继承人的遗产,代继承人必须是转继承人有直系血亲或拟制血亲的子女,如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且不受辈份限制,均可成为代位继承人。且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转继承人的子女死亡的,才可以代
胎儿不一定能行使继承权,因为《民法典》规定胎儿在分割遗产时应当保留继承份额。但如果胎儿在分娩时是死体,没有继承权,则保留的份额按法定继承处理。
1、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和方法行使法定继承权。法律规定,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
正确行使继承权的方式是:有遗赠支持协议的,协议优先;无协议、遗嘱、遗嘱继承;无协议、遗嘱的,依法继承。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
债权是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利,原则上可以由继承人继承。《民法典》第一百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百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
如何行使代为继承权?代位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形下,由该子女的晚一辈的直系血亲代替已死亡的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财产的法律制度。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其直系血亲长辈应当继承的份额。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被称为被代位人。代替被
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继承人都可以放弃自己的继承权。实际上,不附带义务的权利都是可以放弃的。虽然权利会给行为人带来一种利益,但是放弃利益还是法律允许的。因此,在继承正式开始之前,继承人都可以放弃继承遗产的权利,也就是继承权。需要注意的
遗产是公民去世前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子、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等等。 居住权,即对房子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是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利,从房屋所有权中脱离出来后,有很强的人身性,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