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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人不能到场,他应当写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继承事宜。授权委托书最好办理公证委托。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一般情况下如果第一继承顺序只有当事人一个人,就可以证明其是唯一的财产继承人。反之如果第一顺序的继承人还存在多个的,就不是唯一继承人,这时要想成为唯一的继承人,必须有书面平等的继承人的承诺放弃继承权利才
没听说这种证明,只要你能证明你和被继承人的身份关系,以及被继承人已经死亡就可以,如果继承人较多,则需要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公证,否则所有人都有继承权。
并没有继承权证明书这一种说法。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123条的规定,被继承人死亡之后留有遗产的,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遗赠扶养协议来执行;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来执行;没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来执行。换句话说,能够获得继承权的
我国现行有效的民法典仅对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作出规定。其中,明确规定了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为以下3类:1、被继承人的配偶;2、被继承人的子女;3、被继承人的父母。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子女和父母两个定义需要重点理解:
第一继承人,也就是继承法所说的第一顺位继承人。首先,需要确定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范围。根据继承法第10条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就包括了: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以及被继承人的父母。同时根据继承法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时候,实行男女平等以及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