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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的知情权的限制:股东行使知情权时,应当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控股人,是否可以直接对子公司享有知情权,即是否可以直接查阅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账簿、凭证等? 1、一种观点:母公司股东并非子公司股东,母子公司为独立法人,如母公司股东直接对子公司享有知情权,则打破了法人人格独立原则。 2
股东知情权是公司法赋予股东的一种基础性权利,应依法得到保护,但股东行使知情权应当受到一定的限制。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所规定的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义务,仅此而已,不能作其他逻辑推论或联想。 “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可理解为是对前面内容的补充,意思是:登记了(包括变更登记)就做对了,
股东知情权是指享有公司信息知情权的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其他关联公司情况的权利。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提出书面请求时,应说明目的。若公司认为
股东行使知情权的义务主体是公司,涉及股东知情权纠纷提起的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股东知情权属于股东对自己或股东的共同利益对公司经营中的相关信息有认识和把握的权利,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向
在公司经营过程中,作为股东可能面临一系列潜在风险: 1. 出资损失的风险:作为公司的创始人或投资者,您对该企业的出资责任是明确的。 虽然您可能会出资,但并非所有的出资都能够安全地收回。 2. 无收
股东欠债不能起诉公司。这是因为公司和股东是两个不同的主体,虽然股东有出资给公司,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可知,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
公司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原则上不可以撤销,但如果符合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可撤销的情形,则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合同法规定的可撤销合同情形如下: 1、因为重大误解而订立了股权转让合同。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很难证明,因为正常
股东知情权是股东享有对公司经营管理等重要情况或信息真实了解和掌握的权利,是股东依法行使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的基础性权利。根据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隐名股东想要从公司外部进入公司内部直接向公司主张股东权利,应参照《公司